ICC訊 (編輯:Nicole) 孟晚舟事件牽動人心,關于其是否能夠成功獲釋,眾說紛紜。甚至在北京時間5月27日上午,網(wǎng)上就流傳出孟晚舟被解開禁錮了其快兩年的電子腳鐐的圖片。雖然最后該圖片是虛假消息,但可見網(wǎng)友對孟晚舟被釋放的呼聲之高。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溫哥華當?shù)貢r間27日上午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xù)審理,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后期的相關聽證,并等待新的審判結果。孟晚舟當天出庭并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
對此,華為發(fā)表聲明: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也將繼續(xù)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據(jù)環(huán)球時報消息,孟晚舟一方提出的抗辯依據(jù)是,美國要求從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案子源頭,在美國制裁伊朗的法案上,但這個法案在加拿大是不存在的。因此,孟晚舟的律師表示,根據(jù)美國和加拿大雙方引渡協(xié)議中的“雙重犯罪”原則(即美國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須存在于加拿大的法律中),孟晚舟就不該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國去。
但代表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加拿大司法部表示,美方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是欺詐,即孟晚舟在對匯豐銀行介紹關于華為的業(yè)務時,在涉及伊朗的問題上做出了所謂的“虛假陳述”,而欺詐這個罪名在加拿大的法律中是存在的。所以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師認為引渡孟晚舟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如今做出判決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最高法院的聯(lián)席大法官福爾摩斯,則是認可了后者的說辭,即美國起訴孟晚舟的“核心”是欺詐這一罪名,而加拿大的法律中也有欺詐罪,所以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孟晚舟事件”事件回顧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溫哥華被捕。
2018年12月5日,加拿大《環(huán)球郵報》援引加拿大司法部發(fā)言人的話稱,美國已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當?shù)貢r間7日就此事舉行保釋聽證會。報道說,加拿大司法部以此事已發(fā)布報道禁令為由,拒絕提供其他細節(jié)。美國司法部發(fā)言人馬克·雷蒙迪則拒絕就此事發(fā)表評論。
2018年12月6日,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耿爽表示,中方已向美加表明嚴正立場,要求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
2018年12月8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就加方拘押華為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樂玉成指出,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將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的中國公民拘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于法不顧,于理不合,于情不容,性質(zhì)極其惡劣。中方強烈敦促加方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后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2018年12月10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女士的保釋聽證重新舉行。當天的聽證在該法院警戒等級最高的20廳進行。 在當天的聆訊中,主要由孟晚舟方面邀請安保公司和GPS公司介紹如果孟晚舟獲得保釋,將采取何種措施保證她不會潛逃。 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國公民孟晚舟的保釋聽證沒有得出結論,法官表示11日繼續(xù)舉行。
2018年12月11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發(fā)表演講:對于任何肆意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凌行徑,中方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全力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利,還世間公道正義! 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準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11日晚,孟晚舟獲得保釋,保釋金1000萬加元。走出法庭的孟晚舟發(fā)朋友圈,以華為為傲,以祖國為傲!
2019年1月29日,美國司法部宣布了對華為公司、有關子公司及其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指控,并以23項罪名起訴。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fā)授權進行令。
2019年3月3日,被加拿大政府拘押的華為高管孟晚舟已經(jīng)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指控其“嚴重侵犯”自己的憲法權利。孟晚舟的訴訟對象還包括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騎警。
2019年3月6日10點,孟晚舟在溫哥華的卑詩省最高法庭再次出庭。經(jīng)過17分鐘的庭審,卑詩省檢察方(Crown Council)律師表示與辯方律師團隊達成協(xié)議,將此案延期至2019年5月8日再審理。從即日起到5月8日,檢察方與辯方律師團隊將商議遞交給法庭的申訴。孟晚舟的辯方律師Richard Peck表示,這一案件“高度不尋常”,他們對其后的“政治動機”表示“嚴重關注”,此前美國總統(tǒng)的言論可能對案件的正確審理有所影響。法庭最后批準孟晚舟搬到Shaugnessy的居住申請,同時規(guī)定將在9月23日至10月4日期間,進行相關資料披露的聽證會,法官要孟晚舟必須于9月23日上午10時到庭。
2019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時間6月7日凌晨00:30),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進行了討論。
2019年9月23日上午,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
2019年12月2日,華為心聲社區(qū)公布了孟晚舟寫在被加拿大警方拘押一周年之際的一封信。孟晚舟對關心華為的人、包括客戶、供應商以及法庭的工作人員表示感謝,稱每次庭審法庭外都排起長長的隊伍,大家的熱情和支持一直暖在她的心頭。
2020年1月20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將再次就孟晚舟案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將聚焦“雙重犯罪”問題,即美國對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種犯罪。
2020年3月30日,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與代表孟晚舟的律師及代表加拿大檢方的律師在溫哥華就孟晚舟向美國引渡案舉行視頻會議,會議決定延至4月27日舉行另一次案件管理會議。
2020年4月27日上午9點,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女士的引渡聽證會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舉行聽證。受新冠疫情影響,這次聽證會以電話會議形式進行。本次聽證會不涉及實質(zhì)性審訊,孟晚舟女士此次沒有出庭。